——“在一滴水中,我打捞沉船、银币和尸体” ……
诗人姚风寄来他一本名叫《绝句》的诗集。刚在澳门出版,紫绛红封面,衬以手书的素净的“绝句”二字,乍一看颇为古典,但内页是一页一首葡文,一页一首汉诗,页码就是这页诗的题目,合为206首名之曰《绝句》,其实每一首却是中葡双语现代版的绝句,颇有创意! 先从最后一首往前读,将令我击赏的用笔作了记号,写下瞬间即逝的感受,第一时间的秒读弥足珍视;隔了几天,再从前往后一首首读。一本好诗集像一本好小说,让您不忍卒读,给你带来一阵阵审美的惊异,让你不时地停下来喘一喘气上路再读,让你身陷沉思的深渊,随着精神的给力一次次飞身跃出,一本《绝句》就这样才读完。 我首先想说的是:“诗歌,向姚风学习承担。” 但这个话题显然为70、80后一些诗人或诗爱者所“诟病”。在这个娱乐至死,解构、颠覆、漠视一切事物价值意义的时代,我就曾遇到过一次,刻骨铭心,让我不能忘怀。但我还是想说出这一个想法,在语言的内部,谈一谈什么是姚风诗歌的承担。 我觉得他以写长诗之力来写短诗的,因此就格外凌厉;绝句之“绝”的本义,右边的“色”在甲骨文中视为一把刀,持着它斩断左边的绞丝,又引申为决绝之意。103首现代版汉诗“绝句”正有此意,手起刀落,与时下的口语诗不可同日而语。它一首为两节或三节,第一节(或第二节)一般是一种调性的句子,或对叙述之事作常识、事理的解说,于不经意之时读至末节,它会突然转身发力,给人四两拨千斤的震慑力。先看这一首:
37
大海装满无数滴水 有人告诉我 从一滴水可以见到大海
在一滴水中 我打捞沉船、银币和尸体
最后两行,“在一滴水中∕我打捞沉船、银币和尸体” ,一滴水中岂能打捞沉船、银币和尸体?这正是此诗句的吊诡之处,却也正是它的惊人之处。一种“非理性”的言说在这个特定的语境中亦如渊默之惊雷,给人的心灵以极度的震颤,“一滴水中”一个世界,它的光亮,它的内在结构,它全部的复杂性,甚至它的神性,在此诗人以超凡的想象极言一滴水之小,乃透视整个海的无处不在的灾难和死亡,反而更见其真实。不是么,读者的想象力会从“一滴水中∕我打捞沉船、银币与尸体”,跃向“一滴血泪中”看人类历史血泊的海——那无尽的苦难,从语言内部的“一滴水中”到“一滴血泪中”对人类苦难的肩承,由不可能而成为可能的这种希望被激发——给心灵一种油然而生的承担的力量与坚毅,一种以“芥子纳须弥”的想象,达到艺术的目的,至于更高的善。姚风在P197的一首“绝句”里有这样的句子:“眼泪的配方,需有一截流水……要溶解多少盐才,能制造出合格的泪水”,“要积攒多少重量,才会夺眶而出,漫过身体,加深大海的蓝”。
53
世界并没有改变 还是公事公办
落日“嘭”地一声 一枚公章 盖在了地平线上
终于批准了 我望著窗外,就像一个黑夜 望著另一个黑夜
这一首,直指某些部门权力的腐败现象。诗行中一个奇异的意象,“落日”像“公章”“‘嘭’地一声”“盖在地平线上”,权势之重之大可以想见;“终于批准了”,“终于”一词,会让人联想盖这个“公章”要走过多少个的坎,又怎么走过这么多坎?这里的“黑箱”之黑,使“我望著窗外,就像一个黑夜∕望著另一个黑夜”,这是一个隐喻。当然希望会有日出的那一天。一连串的质疑由“黑夜”这个词承担。“黑夜”要成为黎明,正是“黑夜”的反式闪烁着词语的光亮。 博尔赫斯在《谈诗论艺》中转述伯克莱主教的话说:“苹果的味道不在苹果本身——苹果本身无法品尝自己的味道——苹果的味道也不在吃的人嘴巴里头。苹果的味道需要两者的联系。”这两者指“苹果”和“吃的人嘴巴”之间联系的达成,就像诗是词语的一种探寻,是诗意和词语的互相寻找,揣摩它的内涵和全部的外延,关于味道、色彩、触感、音符的感觉等等,并擦亮这个词语具有的穿透力,亦如互寻到的孪生体一刹那被电击的感觉。 这也正是诗的本质,如海格德尔所说:“语言言说。”“言说”是对语言的“言说”,是语言内部的词语的“言说”,它由词语担当。审美的意义只在这“语言”之后。
87
脱掉一切可以脱掉的 我的净重是七十公斤 这只是肉体 与心灵无关
而心灵没有净重 只有毛重 因为要加上黑暗 因为要加上废墟
苏格拉底在临刑前,与斐多、西米谈论有关人灵魂的问题时说,“灵魂不带着肉体,灵魂才是单纯的……心灵已经洗净”。“心灵”在P87这首诗中作“灵魂”解读也许更为贴切些,那是它相对于“肉体”而言。哲学家比诗人更看不起肉体。诗人说“心灵没有净重”,古埃及羊皮卷上曾记载着神可以用羽毛作砝码,称量出一个人灵魂的重量可以佐证,那是它沾上了肉体的龌龊,也就有了“毛重”。如诗人所言,“因为要加上黑暗”“因为要加上废墟”。“黑暗”“废墟”在这里这是两个令人颤栗的词,也是诗人的自省。 “黑暗”这个词,它加之于心灵还在于它没有一丝光亮令人窒息,它延伸的罪恶令人发指,人性的光亮被遮蔽令人扼腕,“黑暗”这个词语包括它的物质性,一起加在心灵的重压让人去承受。“废墟”这个词,喻指传统的精神价值在现代社会的崩溃之后带给心灵的“精神垃圾”;对于诗人而言则是一种虚无。也许只有诗人才经常解剖、自省自己,思考着在这个物质和精神二律背反的世界文明的进程中,人类的出路何在,对“黑暗”“废墟”这些词语内部的思索,像在“思想的芦苇”的叶尖之上刮起的狂飙…… 姚风在《绝句》P63页上的一首诗还这样写道:“在树木砍掉的山坡∕我种下一棵树和许多红葡萄∕然后‘守株待兔’∥我等的不是人∕真的是一只兔子”。还会出现那个宋国最后一只触株的兔子么?被“黑暗”“废墟”覆盖的诗人心灵,在绝望中还眺望着希望。 因此,勇于承担在中国现代诗中日益显示出它难能可贵的精神品格。 诗集《绝句》的开卷诗,在P7写道:“全体会议上∕举起了三千只右手∕齐刷刷的∕像是割草机修剪后的草坪∥一只春天的燕子∕张开剪刀∕从我的手臂上方飞过∕我发出一声惨叫”。怎样英勇无畏的“一只春天的燕子”? 去年春节前我采访诗人杨炼,他说,“诗人,应主动成为一个‘他者’”。这个“他者”,当是诗人角色的转换,“一只春天的燕子”其实就是诗人;“三千人”的“他者”却也成了“我”——承当这么多麻木的痛苦,为什么?诗人臧棣说:“崇尚个人的追求和自由的立场,一个真正的诗人,他应该是语言和思想的斗士。” 诗歌,还要向姚风学习悲悯和理想。 姚风十分喜欢写一些动物的诗,他擅长用动物的意象来寄托悲悯的情怀,寄托自己的理想。他不少的动物诗,像是一则则寓言诗。诸如狼的凶残与母性,羊的温顺和奴性,被饲养的上餐桌的天鹅,静止、无为、长寿的龟,再梦想回到大海的咸鱼,超现实主义的鸟,乌鸦变成白鸦的诗意想象等,不一而足,刻画得入骨三分,语言犀利且充满智慧和美德,像警世箴言。 在他所写的动物中,对马情有独钟。 2002-2008的《姚风诗选》,开篇的诗是一首《老马》,“坐在县城嘈杂的小酒馆∕望着你用尽力气低下头∕把大车拉上斜坡”,老马的“毛皮像一块黄昏∕肮脏,松弛,已经接近黑夜∕金属的马蹄∕使没有草的路更加漫长”。写出了一头老马的悲惨的命运;诗人想请他来酒店喝一杯,因语言的不通而不能。 另一本《当鱼闭上眼睛》的诗集的开卷诗《喜欢一头畜牲》,姚风也写一匹马。那是一匹阿连特茹马,一匹简单、纯粹,完美的造物,谁见了都会喜欢;它在静静吃著青草,不时抬起蹄子,用尾巴驱赶马蝇,明亮的眼睛没有掺杂一丝杂质。与人不一样,因为比起人的狡黠、残忍、伪善,诗人说,“在这易变的尘世∕喜欢一头畜牲∕比喜欢一个人更加容易”。马作为诗人挥之不去的情结。在这本诗集里,我还看到了两首写马的诗。一首《旅途》,一匹没有前方的,却默默前行老马“每天,夕阳都是一次流产”;另一首《奔跑》,马和树叶的意象交融在一起,“只有风的马群,在簇叶中奔跑”,最后那棵“簇叶”的树死了,“它的根还紧攥着大地:一把灰烬”,令人大惊失色的是,“那就让马群在灰烬上奔跑吧∕但不要以逃跑的方式”。 诗集《绝句》,仅在P129上写了一匹马,像是从《奔跑》的那首“风的马群”中,“拉回一匹马”——真是久违了,诗人不及备上草料,就“把枯黄的诗稿当作夜草”喂它,马很快乐,“夜愈加寂静,在马身上长出浓密的鬃毛”,一种荡漾在诗人内心的重逢的喜悦。从姚风这些写马的诗中,不难看到诗人的他天性的悲悯,对于马身上神性的敬畏与膜拜,对于绝望的灰烬中的希望和普世的爱的品质。 这是诗歌,还要向姚风学习的东西。 这一切,无不是诗人内心的东西——语言内部词语的内心。
李天靖 2011.5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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